日前,國家市場監管總局(國家標準委)發布了強制性國家標準《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》第1號修改單,該文件同強制性國家標準《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》相配套,將同步于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。
該文件一方面針對近期車載充電器大量出現,從防觸電保護角度,禁止了車載形式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。另一方面,為了與現行和即將實施的強制性標準保持協調一致,增加了充電器溯源編碼永久性標識要求及相應的試驗方法。同時,該文件明確“不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的充/換電柜、充電樁、快速充電站等充電設施。”
市場監管部門建議:相關企業應充分消化理解該文件,加緊技術改造、設備升級和老舊產品退出市場等,確保按期實施該文件。
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4年8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