魯迅一生的努力大約都可看成是一個“復仇”,對那些阻滯社會變革、文明進步等陳腐勢力的“復仇”。正如《復仇》中的“至于永久”,不惜犧牲“圓活的身體,已將干枯”;又如“背著因襲的重擔,肩住了黑暗的閘門”等等。為了實現其最終目的,也許這種“歇斯底里”的方式是那個時代里魯迅能夠把握到的最有意義的選擇。也許,自魯迅步入“五四”新文化運動的行列之初,就已經在踐行這個激烈但充滿力量的“復仇”式表述策略———比如《狂人日記》中把兩千年來的封建文化定性為“吃人”。于是,我們才能理解《復仇》的最后一段,當“他們倆”在“路人的干枯,無血的大戮”中為何會感到“永遠沉浸于生命的飛揚的極致的大歡喜中”,因為這同樣是一種生命意義的呈現方式。而且,這種“復仇”式的價值呈現是那種真誠、真實的“生死愛恨”方式實現其意義的前提,因而在那個時代應當是更高一級的價值實現,具有更高的意義和更大的現實性。